中华义工联极其鼓励及欢迎未成年义工参与公益活动,从中汲取一些积极的社会信息,但由于未成年义工的思想波动较大,以及较易产生一些逆反心理,就人力极为欠缺的义联协调工作现状尚无法完全控制这些情况,也就容易因此产生一些潜在危险,
针对此情况,现作出如下规定:1、中华义工联未成年义工参与活动必须由其监护人全程陪同;2、中华义工联未成年义工不参与任何管理行为(指定学校类活动除外);3、未成年义工监护人不能全程陪同的,监护人需以书面方式同意义联“免责声明”所载内容。